机械工程系关于2017-2018学年学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机械工程系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和机械工程系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各专业班级在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的领导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手册》关于学生测评、表彰和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总结鉴定、年度评优,使评优工作成为引导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利因素。

二、学年总结鉴定

1、学生个人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撰写一学年中思想道德表现、学习、社会工作、文化体育活动、科技创新能力等诸方面的书面总结材料,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

2、班主任根据班级测评情况和学生平时表现,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给每个学生写出评语,盖章后将该表存入学生档案。评优工作结束后,班主任要给每位学生家长发家长通知书。

三、素质测评

1、2015、2016、2017级在校生,以班为单位按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素质评价体系(试行)》进行测评。

竞赛加分项目:2017-2018学年度国家级、省部级加分的竞赛项目明细见《学生评优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说明》;校级可加分的竞赛活动是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竞赛项目;院系级可加分的竞赛项目由我系自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2、学生各项测评积分结果和名次要在全班公布。业务素质测评积分结果要在专业内公布。

四、评选项目

1、荣誉类:

集体荣誉:先进班集体。

个人综合奖荣誉: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院系级三好学生。

人单项奖荣誉:业务素质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文化活动优秀奖、体育活动优秀奖、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奖、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奖。

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类:

校长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活动优秀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体育活动优秀奖学金、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奖学金。

五、评选条件

1、校长奖学金的评选以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为标准执行。

2、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以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助金管理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标准执行。

3、集体荣誉、个人荣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2017版《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评优表彰实施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为标准执行。

4、体育达标者方有评优资格;本学年参加社会实践并有论文或调查报告者方有评优资格;学年内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加评优。

5、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及格标准为425分,优秀标准为603.5分。

6、产品设计专业评优中对学习成绩的具体要求按照《机械系2017—2018学年评优对产品设计专业的补充规定》执行,其他条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

六、评选比例

1、校长奖学金评选人数全校不超过10名;学生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按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比例执行。

2、“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院系可参评班级的20%。

3、学生个人综合奖荣誉中“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优参评人数的1%。

4、学生个人单项荣誉评选比例如下:

业务素质优秀: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30%;

思想道德表现优秀: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25%;

社会活动优秀: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0%;

文化活动优秀: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8%;

体育活动优秀: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12%;

科技创新能力优秀:评选比例占参评人数的4%,此奖项不在班级评选,由个人提交材料,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评选。

社会活动优秀奖院系级社团评选总数27个。

5、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按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比例执行。

6、所有评选指标一律按小数点抹点计算,占小数点的同学向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由系里统一确定。各奖项未评满的指标其他奖项不得借用。

七、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成立机械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葛永庆

副组长:张辉

成 员:郄力博、陈焘、朱瑞、陈怡帆及参评年级各班班主任

各班级建立以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一名其他班委代表和一名普通学生参加的班级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2、方法步骤: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动员工作。

(2)个人按班级时间要求上报评优材料,个人需详细填写包含各项测评加分项,作为加分的原始依据。同时本人计算自己的各项考核指标成绩以便同评优小组的计算结果核对。

(3)评优小组根据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学生素质测评,所有人均须参加测评。严格控制、仔细审核个人加分条件,确保公平。

(4)组织人力计算、排序、填表。

(5)根据测评结果及单项奖、综合奖荣誉条件确定获奖资格和获得荣誉情况。按照各项测评、荣誉比例确定班级获奖名单,占小数点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申请。

(6)班级根据奖学金获得条件,确定班级奖学金推荐名单,由院系统一评定。

(7)在班级公布初评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8)各班级按时上报相关表格及材料:A类为电子版材料:要求统一用2003版OFFICE制作电子版材料。各班将本班材料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班”,包含文件:1.“****班评优报表一、二、三”;2.“****班各项素质测评计算及奖项评定表”。B类为纸质版材料:1.经班主任签字的“评优报表一、二、三”(注意:评优报表一需个人签字);按样表格式和页数打印,不得更改。2.各类经过本人签字的单项荣誉申请材料。个人手写申请材料均用华北电力大学横格稿纸书写。要求上报表格和材料准确无误。

(9)由年级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及个人申请确定荣誉获得者和奖学金获得者情况。“三好学生标兵”优先获得一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优先获得一、二等奖学金。同等条件下奖项数多的优先,奖项数相同以学习成绩和思想道德排名为依据排序。党委学工办汇总后,报机械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系内公示3天。

(10)系内公示期满,上报学生处。

3、学生申报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奖和奖学金,需有创新表现,并附创新活动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委审核原件后,返还给个人),申报材料于9月1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年级辅导员,由系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评比。

4、“校级三好学生”和“院系级三好学生”在学生素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产生。在《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评优表彰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校级三好学生要求同时获得业务素质优秀奖、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奖和其他四项单项奖项中的一项;院系级三好学生要求获得六项单项奖中的一项。“三好学生标兵”由班级上报材料,系党委组织评选,并上报学工委会审定。

5、学生参评“校长奖学金”,由系主任与系党委书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联名推荐后上报学校。

6、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时,应严格按照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规定的评选比例及奖学金等级、金额执行。

7、“先进班集体”在各班工作总结基础上,班级须9月19日前提交详细书面申报材料及填写申请表,由系党委组织评选。

8、校级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在所工作部门参加社会活动能力测评及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优秀奖”的评选。其中,学生处、团委、宣传部、保卫处、艺教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其所指导的学生组织和社团的各荣誉奖项评选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评选名额及比例如下:

(1)社会活动能力测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在该组织中测评结果前20%者为优。指导部门负责向学生处上报测评优秀学生名单及该组织所有人员名单。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评选比例占参评学生数的0.5%,院系级学生组织和班级评选比例占参评学生数的0.5%;

(3)“社会活动优秀奖”个人单项荣誉: 校团委所属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校自育会及其他校级各社团)比例占全校评优学生总数的1.5%,其他部门所属学生组织(校自律会、校自务会、校安委会、大学生艺术团、校报记者团、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指尖新媒体工作室、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大学生国防社等)比例占全校评优学生总数的1.5%。

9月13日前各校级学生组织将“社会活动能力”测评为优秀的学生汇总名单(电子版)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并转发各院系。院系负责对该名单中所属学生审查学习成绩是否符合评定奖学金和荣誉条件,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并负责通知学生处和推荐部门,一经取消,推荐部门不得再递补名额。同时,各相关指导部门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优秀奖”获奖学生名单一并上报学生处备案。

各系级社团组织须按照规定评优比例,在9月18日前上报组织内测评结果和荣誉获得者名单至党委学工办。

9、“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1)采取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人填写《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院系及班级学生干部申报“学生干部标兵”,将申请表及材料报系党委初审;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申报“学生干部标兵”,将申请表及材料报学生组织的指导部门初审。原则上申报人选应为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

(3)“学生干部标兵”确定人选由学工委会最终审核确定。

七、奖励办法

1、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荣誉证书及奖金。

2、被评选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三好学生”、“院系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等荣誉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同时向“先进班集体”拨发活动经费。

3、获得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同时,根据2017版《学生手册》中《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个人颁发相应奖学金。

八、时间安排

1、9月17日中午召开由各班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各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机械工程系2018年评优动员会议,下发文件,布置工作。各班到年级辅导员处拷贝学生成绩库及评优报表,领取思想测评打分表。

2、9月18日前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班级评优会,进行评优动员、学习有关文件并进行素质测评和综合评比。

3、9月17日-19日之间,班级评优小组负责人通过机械系网站或年级辅导员处查询系内年度通报表扬文件、通报批评文件、早操情况文件、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名单、系内社团测评优秀名单和获奖名单等。

4、9月19日前,学生申报科技创新能力优秀奖和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年级辅导员。

5、9月20日前各班班级内公示结果。

6、9月21日上午12点前上报评优材料给各年级辅导员。

7、9月19日前,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以及参加“三好学生标兵”“学生干部标兵”评选的个人上报相关申报表和文字申请材料。

8、9月24日评优结果向全系学生公示,9月26日上报学生处。同时将“校长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申报表(电子版)及相关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一并上报学生处。

9、10月10日前各班级上交学生“学年鉴定表”。

10、未尽事宜临时通知。

九、评选要求

1、各种表格必须据实填写,尤其是“各项素质测评及奖项评定表”中各栏,“评优表一”中的“不及格科目数量”等。

2、及时发现评优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各种矛盾,杜绝“换奖”、“让奖”等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事情的发生。

3、按时上报表格,由班主任签字生效后报辅导员处,不再更改。

4、在评优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班级各项测评结果及获奖提名要在班内公开;院系、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结果在上报学生处前要张榜公示。

5、学生学年评优工作是我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积极措施。各班级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在全系范围内努力营造一个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此进一步促进我系的学风建设和校风建设。

十、公示及反馈意见

如对班级评优办法、评优结果有意见,可及时向机械系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意见,地点:教八424,联系电话:7525032。




机械工程系党委

2018年9月13日




添加时间:2018-09-15

POWERED BY DRE@MTECH 1883325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