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推动我校“国创计划”参与学生开展更多的成果示范、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23号)要求,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及推荐工作。请各院系推荐2022年省级及以上大创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报送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及第七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优秀学术论文和优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术论文推荐
1.论文要求:在高水平出版物(中文核心期刊、EI检索期刊、SCI检索论文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者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只允许一年级研究生参加年会)。
2.推荐要求:请各院系挖掘并推荐1-2项优秀学术论文,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各院系对申报论文严格把关,做好查重查新工作,确保申报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
二、优秀创新项目推荐
1.项目要求:项目应具备实物展示性、科技创新性,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依托项目申请的专利,其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2.推荐要求:请各院系挖掘并推荐1-2项优秀成果,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各院系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做好查重查新工作,确保项目的原创性
请各院系于5月4日前将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报gczx@ncepu.edu.cn,由中心进行统一评审,具体标准见附件2: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工创中心双创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绚,联系方式:1593023979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优秀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2: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