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人〔2024〕206号)、《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办法》(理工机能〔2024〕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状况审核,业绩初审,现对导师资格拟认定名单及导师资格申请人员业绩进行公示(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学院党政办联系电话:88130109,办公室地点:NA411-1,联系人:杨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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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