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工作

奖勤助贷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勤助贷 >> 正文

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7    点击次数:

 


2025届毕业生: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条件

评比条件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6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毕业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启新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同一学年获多项奖学金仅认定为1次【如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启新三等奖学金,算1次且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做衡量】;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类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团组织类荣誉称号(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学生至少1次),同一学年同类别荣誉称号仅认定为1次【如同一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算2次;同一学年内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算1次。】;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好(75分)及以上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程序
(1)在学校评比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见附件1)进行量化分析,所有获奖证书等各加分项有效时间截止
2024年12月27

(2)个人申报:符合学校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提交电子版《2024届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信息汇总表》、《奖项加分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

3班级上交:以班级为单位,于123117:00前提交

电子版《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信息汇总表》、《奖项加分汇总表》、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552474220@qq.com

电子稿格式:

以“班级+校优”命名总文件夹à

《2025届校优秀毕业生初评信息汇总表》 、《奖项加分汇总表》、每个人的佐证材料包à

以奖项加分汇总表的顺序命名佐证材料图片

 

(4)学院审核公示:根据各班上报材料先审核后公示3天,并将相关结果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1)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0%,基数为同专业毕业生人数, 名额按照专业计算,不能跨专业调剂;评选时按12%进行,其中后2%为候补名额,需排序。

(2)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75分及以上、或达不到授予学位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3)个人申报时,要仔细对照《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对应加分,一律凭佐证材料得分,不能出现错加。各班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上交。

(4)评选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既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也要严格掌握标准,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5)后续省级优秀毕业生将会参考本次评选的结果,请大家申请时务必正确提供有关材料,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6)名额分配: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正式名额(10%)

候补名额(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72

17

3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56

6

1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升本)

78

8

2

 

 

 

 

                                                                        机能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