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学校正式事业在编人员。
二、选拔岗位
人事处副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选任和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委〔2021〕74号)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岗位需要,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
(2)熟悉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改革政策。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表达能力。
(4)有高校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见附件);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面试;
4.集体研究。人事处对竞聘人员日常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面试成绩,部门班子集体决定拟用人选;
5.公示。拟用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向党委组织部提交拟用人选报告;
6.决定。校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拟用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报学校组织人事联席会议审定。
五、其他
1.按照干部竞争性选拔规定,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选少于3人,改用其他选拔方式。
2.报名截至2022年12月29日17:00。报名表(见附件)书面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联系人:黄嫣,联系电话:88229016,邮箱:huangyan@nbt.edu.cn,办公室:行政楼512。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主管(副主管)岗位推(自)荐表
人事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