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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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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楚等确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作者:郑聪   时间:2022-12-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人﹝2021﹞78号)要求,现将楚雪等申报确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6日起至2022年121217点。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请向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

 

人事处联系电话:667890/88229016

联系人:黄嫣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4-88229097

联系人:许琼波

附件:  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名册(楚雪等).xlsx

 

  人事处      

2022年12月6日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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