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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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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启动2023年1月合同期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续签工作的通知

作者:虞杭   时间:2022-11-2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3年1月合同期满考核续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1月31日合同期满的宁波市事业在编人员(详见附件1),名单如有出入,请联系人事处

二、考核原则

坚持程序公开、评价公正、合理分流、择优续聘、适度淘汰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原则。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合同期满人员下载并填写《合同期满考核表》(附件2)和《续签聘用合同书》(附件3)。

2.单位考评。各单位召开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对合同期满人员进行考核。

3.学校考评。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综合考评。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3日前上交《合同期满考核表》和《续签聘用合同书》至行政楼511办公室。

   五其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经本人提出并报学校同意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联系人: 虞杭   联系电话:88229017/662563

 

 

附件1:2023131日合同到期人员一览表

附件2:合同期满考核表

附件3:续签聘用合同书

人事处    

2022年11月28日

电话:88229016 88229017 88229111
邮编:315100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411、4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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