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法院召开2024年度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会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编辑:宣传部 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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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宁波法院召开2024年度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学兵出席并讲话。浙江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杨治,浙江法官学院办公室主任张喆,浙江省国际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浙江大学二级教授(退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新特聘教授金彭年,国家二级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郑曙光出席会议。宁波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宁波海事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以及宁波市法学会、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市律师协会代表参加会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2024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获奖作者及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作者及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并分别进行颁奖。(点击查看完整获奖名单:宁波法院2024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揭晓、宁波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评选结果揭晓)
全市法院2024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
全市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一等奖
全市法院2024年度优秀案例分析、全市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会上,优秀论文作者代表、优秀案例分析作者代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
优秀论文作者代表:
宁波中院知产庭员额法官洪婧
优秀案例分析作者代表:
镇海法院澥浦法庭庭长李国勇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代表:
鄞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力英
唐学兵院长指出,今年全市法院调研工作硕果累累,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间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调研氛围已经形成,下步要充分发挥调研助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法院,持续构建“12345”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智力支持。
一要明确调研工作是什么。调研就是透过现象,探究事物本质。全市法院要树立“大调研观”,形成“每个人都同调研息息相关”的理念,无论是审判业务部门、审判管理部门或者是行政综合部门,都要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岗位特点开展调研,做到人人能调研、人人善调研、人人爱调研。
二要明确调研工作怎么做。要增强问题意识、探究意识、规律意识“三种意识”,用好用足丰富审执实践素材,切实做好成果转化,形成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辅相成、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
三要明确调研能力如何提升。调研应当自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产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调研成果。要坚持系统思维,习惯用缜密的逻辑对个案、个例进行归纳总结,透过现象看清本质。要坚持做个“调研有心人”,主动提升学习能力、思考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从小事小情中感悟“大道理”,从学习模仿中锻炼“真本领”。
会后,部分获奖案例分析、论文作者还进行了交流;浙江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杨治、浙江法官学院办公室主任张喆进行了专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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