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 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8-14 点击数:

各团队带头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 团队发展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20 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以下简称青创团队计划)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青创团队计划团队(2021 年包括“人才引育”和“科技支持”两个子计划)。2022 年立项并达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计划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中“预期成果”要求的“科技支持”团队,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组织方式

验收采用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流程

(一)团队提交申请。请各高校组织团队带头人,登录“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并于 9 月 2 日前完成材料上传工作。依据《任务合同书》要求,“科技支持”团队需如实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验收报告书》(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书》),“人才引育”团队需提交《期满验收评估报告》和《期满验收审核意见》,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校在线审核。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验收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于 9 月 5 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要对团队填报的材料逐一审核,确保验收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认真填写学校审核意见。

(三)专家综合评审。我厅组织专家,依据《任务合同书》,从经济和社会效益、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对《验收报告书》进行综合评审。

(四)入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组织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项目团队进行入校实地考察。现场考察通过查阅团队资料、建设成效展示、项目经费审计等方式开展。

(五)综合评估认定。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及综合评审情况,超额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预期成果,且对经济社会贡献度大、或产出成果丰硕且有标志性成果的,为“优秀”等次;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为“合格”等次;未完成《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有关事项

“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s:\\kygl.sdei.edu.cn\qncxtd,各高校登录用户名为“学校标识码+KY01”。系统将于 2025 年 8 月 22日开放,请各高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团队线上填报、学校在线审核等工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人:王睿晨、赵东兴、赵同祥,0531-89701233 、 89701715 、 89701209 ; 技 术 答 疑 QQ 群 :641128915。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验收工作,认真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团队进行期满验收。对“不合格”等次团队,限期 1 年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收回已经下拨的资金并通报。对不认真履职或存在“不合格”等次团队的高校,我厅将视情酌减其推荐限额,取消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直至暂停受理学校推荐。

(二)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立项但尚未结项的团队除不可抗因素外需全部结项,否则将做撤项处理。2022 年立项的团队,如无法完成《任务合同书》中预期任务,确需延期,需由团队带头人在研究周期届满前 6 个月内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我厅备案。延期验收申请仅可提出一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三)请各高校在“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中填写 2022 年—2024 年立项团队的经费支持情况,经费支持情况将作为下一批青创团队分配指标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石金雨,联系电话:0531-51793859、51793858,

电子邮箱:kyc@shandong.cn。

科研处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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