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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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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2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烟台南山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南院字[2024]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学校正式设置的、已在学校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建设卓越。需遵循“四有好老师”等师德标准,组织内无教师违反师德记录。

2.人才培养目标落实到位。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结合行业与社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与知识体系。

3.日常教学管理扎实有效。按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学任务,严格把控备课、授课等主要教学环节,有管理制度与检查记录,无教学事故

4.课程资源建设成果丰硕。积极申报各类课程及教材建设,积极建设课程配套资源,建设完成教学案例库。

5.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用信息化教学工具开展教学、年度内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6.课程思政建设成效显著。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建立课程思政元素库;每学期开展课程思政专项研讨不少于2次。

7.教师教学能力稳步提升。落实高级职称教师主讲本科生课程等制度,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竞赛、举办教学工作坊。

8.产教融合发展成效突出。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并履行协议,根据产业需求调整方向或更新课程内容,与企业联合开展实践教学。

三、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2025年10月18日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烟台南山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申报表》(附件2),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教研课题、论文、特色材料等能够起到支撑作用的文字、图片等)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2024年11月至今

2.各教学单位负责各基层教学组织绩效考核。各教学单位按照《烟台南山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的评分标准,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绩效考核,同一成果只能作为非实体教研室以外的1个基层教学组织成果认定且只能认定一次,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79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成员有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不合格。各教学单位要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各教学单位推荐。考核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须经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认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获奖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25%(教研室不超过10%)。2025年10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择优排序推荐,并将推荐参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烟台南山学院优秀基层教学评选申报表》和《烟台南山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及佐证材料纸质稿送至乐君楼213室,电子稿发送至工作邮箱jfzxw2024@163.com。

联系人:王芳老师,电话:8609359


                                                           教务处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烟台南山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

2.烟台南山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3.烟台南山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4.烟台南山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