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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遵循中央有关政策和我国外交方针,积极努力开展交流与合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订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规章制度及发展规划;

2.制订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规划;

3.管理和协调学校涉外工作,为教学、科研提供外事服务;

4.因公出国(境)任务的报批及管理;

5.国(境)外人员(外国留学生除外)来校的审批、邀请和接待;

6.各类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及外事归口管理;

7.学生交流项目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8.负责文字材料、外事档案及印章的管理;

9.负责对外宣传及报道;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