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是专业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评选工作(以下简称“示范性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原则上应为获批建设3年以上的校/院级实践基地,有正式签署的基地协议(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
2.近3年,理工农医类实践基地接收到该基地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累计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的人数不少于50人,人文社科类实践基地接收到该基地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累计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的人数不少于30人;学制不足3年的专业学位类别,其专业实践累计时长要求可适当放宽。
3.实践基地拥有一支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双导师队伍,其中近3年该实践基地企业导师指导研究生获得学位人数不少于3人,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导师培训、遴选、管理制度体系;
4.基地能够提供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需要的专业类课程、专业实践课题、工程现场、实验条件、学习与研究指导、生活保障、劳动保护、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及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5.基地在培养模式方面具有符合行业、领域等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要求的资源、优势与特色,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管理规章制度;
6.基地探索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基地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7.各培养单位应积极组织申报,认真总结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培养与管理经验;近3年年均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低于100人的培养单位限报1个“示范性基地”,招生规模超过100人的培养单位限报2个“示范性基地”。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并提交《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院系代码+院系名称+专业类别/专业领域+基地名称)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提交5张左右能反映基地建设成果与特色的现场照片(jpg格式,文件名:院系代码+院系名称+专业类别/专业领域+基地名称-1/2/3/4/5…)。
以上材料应如实填报,材料上报前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并于2025年1月13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邱磊,联系电话:022-85358031,电子邮箱:qiulei@nankai.edu.cn。
三、评审工作
1.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评审遵循“科学公正、注重示范、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示范性基地”荣誉称号的培养单位给予5000元专项经费奖励,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
3.研究生院组织“示范性基地”总结表彰活动,为获得“示范性基地”荣誉称号的培养单位颁发证书。
4.“示范性基地”申报情况在研究生教育绩效考核体系予以体现。
附件:【通知】附件: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基地申报书.doc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