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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9 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505号)安排,我校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一流课程建设与共享,按照“基于开放课程、促进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省级开放课程资源,完善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共享方式

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三、申报范围

我校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五、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上线的课程。

六、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16日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及PDF扫描件(加盖学院(部)公章)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此外,符合 “酷学辽宁”平台上线要求的自建在线课程,可填写《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平台学习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申请课程上线。

七、有关说明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已列入辽宁省对各高校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广大教师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选用其他学校的高水平课程开展在线学习和跨校修读学分,共同深入探究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我校已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在满足用课学校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做好优质课程资源的推广和宣传,积极与其他高校共同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提升课程选用学生人数,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各类优质课程做好充分准备。

4.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建课方和用课方工作开展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案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慧

联系电话:82159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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