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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办法

2017-07-07 本站编辑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引导和促进研究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资格

凡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者,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参加课程考核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完成网上选课。

2.缺课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且缺课课时不超过1/3者。

二、考核方式

1.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实践类课程可以采取考查方式进行考核外,其他课程一律以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可采用笔试、口试、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

2.课程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倡以撰写文献阅读报告、实验报告和调查报告等形式进行过程考核,以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期末考核。

3.各培养单位可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和本学科专业与课程特点,选择恰当的考核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注重引导和促进研究生进行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4.关于各种考核方式的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口试:笔试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笔试要有正规考试试卷,答题采用统一、规范的答题纸。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口试的形式灵活多样,一般要有详细的考试文字记录。

(2)课程论文旨在培养、训练和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已学课程的理论和知识,进行科学研究,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并使研究生受到查阅、评述文献、制定研究方案及计算、论证、撰写论文等的科学研究训练。课程论文要符合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一般应包括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内容。字数一一般不少于4000字,内容要与本门课程相关。

(3)调查报告是对社会上某一个问题或事件进行专门调查研究之后,将所得的材料和结论加以整理而写成的书面报告。一般应包括标题、开头、主体、结尾和附件等部分。调查报告应具有写实性、针对性、实效性等特点。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

(4)文献阅读报告是在对某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的综合思考。一般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主要内容。文献阅读报告可以是经典文献的述评,也可以是文献综述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4000字。

(5)实验报告就是把实验的目的、方法、过程、结果等记录下来,经过整理,写成的书面汇报。一般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器材、实验步骤、实验结果分析等项内容。

(6)各培养单位各种考核方式的试卷纸要统一、规范,并附有试卷封面(具体形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同时对各种考核方式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并按照标准进行成绩评定。

三、成绩评定

1. 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

2. 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定,考查按照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

3.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学分,应当予以记录。学生重新参加本校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若课程名称和内容相同,经录取学校认定,可以予以承认。

4.研究生进行创业活动、参加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竞赛并获奖或以主持人身份获得专利的,本人可申请,经导师与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后,折算为社会实践类课程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5.学生转换专业的,教学要求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已取得成绩应保留,若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本人可提交免修申请,经转入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考核的组织与成绩管理

1. 公共课的考核、试卷评阅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的考核与试卷评阅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

2. 专业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录入工作。同时需要将成绩单打印签字后送交各培养单位备案。

3. 公共课试卷由研究生院保存,专业课试卷由培养单位保存。保存时间为研究生毕业后3年。

4. 研究生毕业离校前,各培养单位需要打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单》一式2份,经各培养单位审核盖章后,1份存入学校档案馆,1份装入研究生档案。

五、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和教学评估是保障和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参与课程评价和教学评估是每位研究生的权利和责任。课程评价在期末通过“培养信息系统”进行。课程评价结果作为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也作为年终评优与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12年制订的《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辽宁师范大学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