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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4-12-24 研工部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

我校2025届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推荐比例

我校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总数按照其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毕业生10人以下可按1人推荐。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截止到上学期期末,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较好;科研成果达到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要求,预期能正常毕业并取得学位。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身体健康,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6.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7.获得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辽宁师范大学就业赛道研究生组校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的,满足条件可以优先评选,不受指标限制。

三、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组织评优。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3.对不能按期毕业以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被推荐毕业生,各单位要负责收回荣誉证书和推荐材料,并退回至研究生工作部,取消其相关荣誉。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各培养单位评审后需报送以下材料:①《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②《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

2.《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于20251212:00,发送至指定邮箱wf-hpy@163.com,文件请以此命名: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校优毕汇总名单。

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学号排序后报送至研究院628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20251212:00,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资格。

五、填表说明

1.《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院系意见由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负责人手写并签字,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辽宁师范大学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其他部分的填写参考附件1样表中的红色字体,打印前样表中红色字体需要删除。

六、联系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黄河路校区文科一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丰

联系电话:0411-82156857

报送邮箱:wf-hpy@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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