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激励全省大学生勇担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使命,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通[2024]502号)文件要求,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应届研究生。
二、推荐比例
按我校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注:以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审核通过2025年毕业生生源数为统计标准)的5%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人数分配详见附表。
三、推荐条件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五)原则上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优先条件
(一)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及以上就业创业(大赛)奖项的毕业生,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具体由高校规定。
(二)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具体由高校规定。
(三)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必须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评选办法;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规定人数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二)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被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认真填写①《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详见附件1),②《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详见附件2),对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内容完整。
(四)不受指标限制的评选对象的应提供证明材料:1.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应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证明文件);2.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交《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五)请按期报送评选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六、省优秀毕业生的待遇
1.经评定审核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辽宁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装入学生档案。
3.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省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
4.对不能按期毕业或毕业离校前违法违纪的,学校将负责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教育厅,取消其称号。
七、填表说明
1.《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院系意见由学院(中心)负责人手写并签字,日期处不填写,需要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具体填写要求参看《附件1》,其中班级填写入学年份即可(例:2022级),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表头右上角用铅笔填写毕业生的“学号”,样表中红色字体打印前需要删除。
3.照片处插入2寸彩色照片,表格彩色打印即可。
八、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1)一式两份、《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2)一式一份,于2024年12月31日12: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628室,同时将《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版于12月31日发送到wf-hpy@163.com,文件请以此命名: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省优毕汇总名单,例如:“文学院省优毕汇总名单”。
九、联系方式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黄河路校区文科一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丰
联系电话:0411-82156857
Email:wf-hpy@163.com
附表:我校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
研究生培养单位名称 |
省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 |
地理科学学院 |
9 |
法学院 |
6 |
管理学院 |
3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国际商学院 |
1 |
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7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2 |
教育学部 |
10 |
历史文化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美术学院 |
4 |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6 |
数学学院 |
7 |
体育学院 |
7 |
外国语学院 |
10 |
文学院 |
13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6 |
心理学院 |
8 |
音乐学院 |
2 |
影视艺术学院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