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22〕4号),我校于3月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经研究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同意刘睿锟等5名同学转专业(名单详见附件)。
现对以上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4月3日至4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转专业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411-82159786
邮箱:lnnuygb@163.com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