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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报销须知

2018-10-08 本站编辑 点击:[]

内容转自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网站:

住院仅限于具备住院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院。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拨打24小时申报电话0411-88857000-4-1键。

一、参保大学生在大连市统筹区域外(中国大陆境内)发生急诊,或寒暑假、法定假日、因病办理休学期间回户籍所在地住院就医报销办理需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急诊病志;

(3)住院病志复印件;

(4)住院收据原件(财政票据监制章和医院现金收讫专用章);

(5)费用明细;

(6)诊断书(加盖医院诊断书专用章);

(7)医保卡(IC卡)或社会保障卡;

(8)医疗保险证;

(9)休学或病假期间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大学生到外地住院需办理转诊手续

参保大学生由于病情需要转诊到大连市统筹区域外(中国大陆境内)进行诊治,首先要到大连三甲等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并领取告知书及《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转移申请单》。出院后报销时将《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转移申请单》和其它材料一并出示。

三、大连市内住院

大连市住院出示医保卡、证,出院后医院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大连市住院不予报销现金。

异地住院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

四、报销地点:

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四楼(戚秀玉职业介绍所大楼);

五、报销时间:每月1—20号工作日办理,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不明事宜详见学生处网站:《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大政发【2010】4号、《大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13】110号、《大连高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015年6月大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