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 符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标准,并经认定的在籍研究生。(现不是贫困生身份的,但想参加勤工助学的可先应聘,待2019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再确定);
2.其它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19]28号)。
二、岗位情况及说明
每人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每月工作补贴600元;
岗位需求及说明见附件
三、聘用工作时间
固定岗位:见各岗位说明,一般不少于4个月;
临时岗位:以岗位说明为准。
四、申报方式
9月11日前,请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发送至相关单位联系人的邮箱并电话告知,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附件: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需求及说明(2019第一批)》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x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需求及说明(2019第一批)》.xls
附件3:《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