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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后办理就业手续流程

2022-06-10 本站编辑 点击:[]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相关流程,现将签约、派遣、改派等各项手续办理流程进行梳理,请认真阅读。

一、具体工作流程:

(一)关于网上签约

已落实就业单位, 签约校发纸质版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通过“线下签约”入口进行信息录入,学院、学校审核后方可办理派遣及改派,无需将就业协议书邮寄回学校盖章(注:如用人单位要求必须盖就业办的章,可邮寄回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老师统一到就业办盖章)。因各地防疫要求,建议学生采取线上签约的形式进行签约,如通过线上签约方式进行签约,请务必将校发纸质版就业协议返回至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老师开学后统一交至就业办。具体线上、线下签约流程,请参考研究生就业网-通知公告-《网络签约流程及要求》

(二)关于派遣

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学校依据毕业生升学、出国、就业以及待就业等毕业去向,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派遣手续。不同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派遣方案不同,具体见下表1。毕业生请根据自己就业情况,了解派遣去向。

按照省里派遣工作安排,除了暂缓派遣的学生,现已按照《2022届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进行派遣,档案转寄相关要求及毕业后档案去向,请查看档案馆网站通知。

表1 毕业生派遣方案一览表(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派遣方式相同)

毕业生类型

毕业去向

报到证

档案去向

非定向生

签就业协议就业

派至签约单位

派至签约单位

非定向生

合同就业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非定向生

灵活就业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非定向生

出国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非定向生

升学

无报到证

需要提交调档函,派至考取学校

非定向生

待就业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派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非定向生

延期毕业

暂无报到证

暂不派遣

定向委培

定向委培

暂无报到证

读研期间归档材料派至定向委培单位

非定向生

申请缓派

暂无报到证

暂不派遣

(三)关于改派

改派指毕业生领取报到证之后,有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派遣:

1.签约工作单位(提供原报到证、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2.需要改换就业单位(解约申请表、原报到证、新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3.由原就业单位改派回生源地(解约申请表、原报到证)

毕业生按照上述情况之一,需集齐改派证明材料,换发新的报到证。暑假期间因校园管理暂无法将纸质版材料提供至研究院就业办的,需先提供证明图片至邮箱lnnumaster@163.com,邮件备注学生基本信息,办事事由,并提供能接收新的报到证的本人收件地址(务必填写本人详细收件地址以及正确的电话,如因个人原因提供错误邮寄信息,造成报到证丢失,由学生本人负责。),待暑假结束后,返回相关纸质版就业证明材料至就业办或辅导员老师处。

2021届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可将材料发至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邮箱byspqfwb@163.com办理改派,咨询电话:024-26901805。改派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可查阅研究生院就业网站“手续办理”模块。

改派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也可查阅研究生院就业网站“手续办理”模块。调整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四)关于考博

考取博士的毕业生原则上需要提供博士录取院校出具的《考博调档函》。办理缓派的学生如收到《考博调档函》后,需要在8月20日前扫描下图的二维码填写信息:

注:每生只需填报一次,无需重复填报

二、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时间及查询

毕业生档案邮递相关说明及档案跟踪查询请查阅档案管网站通知。(负责人: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电话: 0411-82159368)

三、关于户口在校毕业生办理流程

关于户口迁移具体办理流程以保卫处通知为准。(联系电话:0411-82156110)

研究生院就业办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