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充分展现我校育人成就,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学校决定开展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典型征集活动,安排如下:
1.推荐范围: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2022年毕业)符合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研究生。
2.具体说明:“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以及“经组织选调到基层重点培养的群体”。
1.推荐范围: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8年—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
2.具体说明:该生具有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或者学校和学院给予的指导。
1.推荐范围:毕业时应征入伍现在读的研究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研究生。
2.具体说明:该生在部队有优异表现。可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研究生工作部将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基层就业大学生”、“大学生创业人物”、“军营大学生战士”每个类别推荐1-2名典型人物,参与辽宁省第五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省级单位对各高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择优向教育部学生发展中心推荐。
在研究生院就业信息网和“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刊播先进事迹;学校和学院择时邀请典型人物开展就业观教育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
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以此次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典型事迹推荐评选为契机,强化宣传教育,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在征集推荐工作中,要把握好推选范围,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推选一批认可度高、影响力大、事迹先进的就业创业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描述当代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故事,能够充分体现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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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介】***(姓名),****年毕业于我校**学院**专业。现为**单位**(岗位),**职称,**职务,主要从事**等工作。主持过**等项目,发表论文专著**,解决了(攻克了)**难题,先后获得**奖励,**荣誉称号。
2.人物事迹:内容包括标题、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要突出故事性,不是个人简历或公司发展年表)。
3.人物照片:1-2张,JPG文件,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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