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又逢毕业季,为了便于大家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相关流程,研究生就业办将签约、派遣、改派等各项手续办理流程进行梳理,请认真阅读。
按照省里派遣工作安排,将于6月中旬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我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因此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尽早通过网上签约(“线上签约”和“线下签约”)上报本人就业情况,以免影响本人《就业报到证》办理及档案派遣。
已落实就业单位, 签约纸质版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通过“线下签约”入口进行信息录入,学校审核后即可办理派遣,无需将就业协议书邮寄回学校盖章(注:如用人单位要求必须盖就业办的章,可邮寄回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老师统一到就业办盖章)。具体线上、线下签约流程,请参考研究生就业网-通知公告-《网络签约流程及要求》。
1. 派遣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学校依据毕业生升学、出国、就业以及待就业等毕业去向,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等派遣手续。不同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派遣方案不同,具体见下表1。毕业生请根据自己就业情况,了解派遣去向。
表1 毕业生派遣方案一览表(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派遣方式相同)
2.毕业生如果在7月前能顺利毕业,则一定要确保个人生源信息已在省端就业系统中登记,否则毕业时不能办理派遣。所以,如果信息未存在就业系统的,请及时在5月27日前与辅导员联系,将个人生源信息上报。
3.毕业生已确认7月前不能毕业,之前又参加过生源信息资格审查的,请及时在5月27日前与辅导员联系,告知不能毕业情况。
4. 考取博士的硕士研究生,请务必在6月2日前将《考博调档函》原件交到研究生院就业办612室,《考博调档函》右上角写明本人辽师硕士期间所在学院、学号、导师姓名、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因考博单位暂未发放《考博调档函》,需按照要求办理缓派手续,在取得调档函后第一时间按要求注明信息,提交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并且将考博情况告知辅导员录入就业系统。
考博奖励:硕士研究生(定向或委培生除外)考取本校博士给予2000元奖励,考取外校博士给予1000元奖励,学校在今年10月份以学生提交的《考博调档函》和就业系统的数据为依据,为考博的毕业生发放奖金,请在收到奖金前,请勿注销校发建行卡。(联系电话:82153322)
关于缓派:暂缓派遣(简称“缓派”),即学生毕业后暂缓办理《报到证》及派遣毕业生档案。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缓派:①报考博士的毕业生在毕业前由于报考学校尚未公布录取结果而不能提交博士调档函至就业办的,需提供网站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方可申请办理缓派(特别强调:考取博士的毕业研究生不需要办理《报到证》);②提供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示名单或接收单位拟录用函等就业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缓派。办理缓派申请的学生可于6月2日前向辅导员老师申领《缓派申请表》,手写签字后,与缓派证明材料一并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缓派。注:为了派遣信息的准确,请务必在6月2日前提交《缓派申请表》及缓派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毕业生档案邮递相关说明及档案跟踪查询请查阅档案管网站说明。(负责人: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李老师 电话: 82159368)
关于户口迁移具体办理流程以保卫处通知为准。(联系电话:82156110)
延期至12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领取《未派遣证明》。《未派遣证明》主要用于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12月份毕业的研究生需自行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在沈阳)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可将材料发至省就业局邮箱:byspqfwb@163.com办理报到证,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4-26901805),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网站或微信平台最新通知为准。
改派指毕业生领取报到证之后,需要改换就业单位或由原就业单位改派回生源地而进行重新派遣。改派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毕业生需集齐改派材料后,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换发新的报到证。
疫情期间改派可将材料发至省就业局邮箱:byspqfwb@163.com办理改派,咨询电话:024-26901805。改派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可查阅《2021届研究生就业指南》手册或研究生院就业网站“手续办理”模块。
辽宁省调整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