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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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2024-05-14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是指论文开题报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及学位论文,是学生获取硕士、博士学位的凭证性材料,具有重要的保存价值。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以上材料的整理与归档,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2023届毕业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一、归档范围

2023年获得学位的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二、需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博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博士学位审批表,照片处加盖学院印章。

2.博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中期考核表。(2019级及以后博士提供)

4.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预答辩结果报告单。

5.论文答辩记录和表决票。

6.论文评阅意见书6份 (校外专家至少3份、导师评阅意见1份),加盖骑缝章。

7.论文开题报告书。

8.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9.博士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10.学位论文封面纸质版。

11.学位论文(有版权页签字的pdf电子版,文件按“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领域)”方式命名)。

(二)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归档材料及排列顺序:

1.硕士学位申请书 (课程顺序、分数必须与系统出具成绩单一致)照片处加盖学院印章。

2.硕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

3.中期考核表。

4. 学术型硕士《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1份;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实践考核表》1份(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考核表》1份)。

5.论文评阅意见书至少2份(校外专家至少1份)。

6.论文开题报告书。

7.论文答辩记录及表决票。

8.学位论文封面纸质版。

9.学位论文 (有版权页签字的pdf电子版,文件按“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领域)”方式命名)。


三、档案材料的整理要求:

1.将归档材料一式一份按上面要求顺序排列。

2.去掉材料(论文除外)上的金属物(如书订、曲别针)。

3.表决票用胶水贴在一张A4纸上,排列开

4.材料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用黑色签字笔标上页码,表决票只在A4纸上标页码即可。编号前需剔除重复材料

5.每个学生的材料分别装进一个档案袋里,袋上注明学院名称,研究生类别(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在职教育硕士),学生姓名及顺序号(流水号)。


四、各教学单位应归档案数量:

学院

非全日制专硕

全日制学硕

全日制专硕

博士

总计

地理科学学院

7

100

22

20

149

法学院


64

22

5

91

国际教育学院


7

36


43

国际商学院



6


6

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37



37

化学化工学院


100

17

4

121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63

7


70

教育学部

34

70

33

17

154

历史文化学院


55

23

5

8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59

19

7

86

美术学院

1

38

52


91

脑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32


3

35

生命科学学院

7

63

27

7

104

数学学院

2

82

35


119

体育学院


67

32

7

106

外国语学院

42

77

112


231

文学院

35

134

66

2

237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58

17

4

79

心理学院

8

58

39

15

120

音乐学院


22

5


27

影视艺术学院


9

13


22

管理学院

64

19



83

五、归档时间: 20245——6。具体时间请提前与学位办预约。

地点:文科一号楼研究生院605

研究生院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