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拟于2024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各类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2024年3月7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即将提交论文送审前的论文质量过程控制环节,旨在判定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
3.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须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由3-5位同行专家组成,须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专业学位论文预答辩聘请的行业专家除外),专业学位硕士预答辩委员会中须至少有1名行业专家。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另设秘书一人(或由预答辩委员兼任)。论文作者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委员会秘书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4.研究生需在预答辩前将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初稿送交预答辩委员会各成员。
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与论文通讯评审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
四、预答辩程序
1.硕士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内容,重点阐述论文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论及论文的创新点等;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学术失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及完善意见;
3.预答辩委员会集中审议并给出结论,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审核表》中签署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
4.学位论文预答辩结论为“通过”的申请人,要根据预答辩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查同意,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五、材料报送
1.预答辩所需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常用表格下载-学位工作”处下载。
2.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审核表》连同学位论文经由导师审核后交送至预答辩委员会。
3. 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于3月7日前完成预答辩审核工作,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及预答辩申请审核表纸质版于3月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