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安排,需在12月19日前结束,应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和四六级考试时间(12月18日)。
研究生须携带学生校园卡参加考试(若有校园卡丢失的学生,请提前到辅导员处开证明,在考试时出具)。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成绩按零分记。考卷上要写清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否则无法登记成绩。
1.考生需于考试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需在监考教师核查试卷及答题卡个人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3.考生在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自觉清场,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作弊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 监考教师须在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考场座位,清点人数。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要求发放试卷,监考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5.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到位,严格按考试流程执行各环节,履行监考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