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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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研究生项目的有关说明

2016-09-20 本站编辑 点击:[]

报考该项目的研究生被录取后为辽宁师范大学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籍在辽宁师范大学,享受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同等待遇。研究生的第一年学位课程学习及毕业时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第二年的科研、专业教育实践和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在六盘水师范学院进行,研究生同时接受辽宁师范大学及六盘水师范学院两校导师的共同指导。

该项目的研究生第二学年除享受在六盘水师范学院期间完成学业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外,还可享受免费住宿、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报销到六盘水师范学院学习期间的往返交通费(2次),同时可申请六盘水师范学院设立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项目。

该项目被录取的研究生须签署《辽宁师范大学、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三方协议书》。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