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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当天注意事项

2017-12-22 本站编辑 点击:[]

一、请考生携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等可带入考场的文具。

二、考试当天请提前到达考点,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查。请认真阅读考场贴士和指南,勿进错考场。

三、拿到自命题小信封(小信封上标注了考试科目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及试卷后立即确认是否是本人应考试卷,确认后填写试卷、答题卡(纸)和粘贴条形码。考生编号、姓名、报考学校名称、试卷类型等信息,一定要按监考老师要求及答题卡(纸)上要求认真填写,仔细检查,做到准确且无遗漏。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批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五、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六、考试结束后,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纸)离开考场,仔细检查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是否收拾妥当,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七、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1)一定要认真仔细的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和嘱咐,不要因为拿到试卷就忙于做题。因为这1-2分钟的时间对于您的答题没有太大的帮助,但是会因为您的注意力不集中而错过关键信息,事后极有可能犯下难以弥补的过失。

(2) 一定要遵纪守法。《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第二百八十四条增加了四项犯罪行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则进一步将《刑法修正案(九)》的这一规定具体分解为三个罪名: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3)不要因为某一科考的不顺利就放弃后面的考试,要每科都把最好的状态发挥出来,前面的考试科目难,那其对于所有考生都具有相同的难度。

祝愿我校全体考生在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考出理想成绩!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