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411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根据教育部与辽宁省教育厅的最新核对通知,我校参与本轮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共计26个,详见附件1。
二、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填报时间安排
1.各参评点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自我评估,并 在 “ 学 位 授 权 点 基 本 状 态 信 息 填 报 系 统 ”(https:/xwd.chsi.com.cn,以下简称“系统”,账号密码待系统开通后单独下发)上传《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其中,总结报告中的数据至少要统计到2023年12月31日,如已涉及2024年相关统计数据则不必修改。
2.各参评点应于2025年3月20日前通过“系统” 完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可在“系统”下载)的填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3)《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4)《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5)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学位点自评结果审议意见》(附件6)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在11月29日(本周五)17点前交至学科办,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24年12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3.请各学位点在2025年3月15日之前撰写完成2024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以上有关事项如与前期通知有异,请以本次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陈雪,82156598。
联系邮箱:shannonls@163com。
办公地点:文科一号楼612办公室。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