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成果转化,全国教科规划办启动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上提交和审核所有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工作。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要点
(一)2019-2020年在研项目负责人
1.注册账号。在研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若没有本平台账号,需先行注册账号并联系省教育规划办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账号即可登录使用。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匹配账号。系统上已有在研项目的部分信息。系统将根据项目负责人注册的身份证号自动匹配在研项目信息。请登录账号后在“项目管理”栏目查看,若“立项项目列表”中有您的项目,表示账号匹配成功。若“立项项目列表”为空,请联系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更新项目所对应的负责人身份证号。若单位账号下也未显示该项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提供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等进行核查,协助匹配账号。
3.补录材料。在平台的相关栏目上传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预算证明附件、预期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需为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PDF版,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完成补录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2019年后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
1.及时上传阶段性成果。在平台的“添加阶段性成果”栏目,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操作流程见附件3)。2024年1月12日前必须把之前所有年度产生的阶段性成果补录上传完毕。
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平台。
2.成果要求。
(1)与研究主题无关、无标识、多标识的成果不得提交。
(2)决策咨询报告须优先向我办报送(投稿邮箱:jycgyb@126.com)。通过其他渠道提交且未署名为项目研究成果、同年度未上传到平台上的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将不计入项目的研究总成果。本通知发布之前产生的咨询报告此条不作要求,可以上传。
(3)上传的获奖成果需为省部级以上、与项目密切相关。若要申请免鉴,项目负责人需为获奖成果的第一作者。
3.截止时间。本次补录材料后,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12月22日前,完成本年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的上传。本年度未及时上传的,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上传,结题系统中将不能呈现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