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时间:2024-10-22 14:00
报告地点:西山校区综合实训中心楼301会议室
报告人:陈清秀
主办单位:法政学院
报告人简介:
陈清秀,台湾地区嘉义县人,台湾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东吴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院,日本东京大学、名古屋大学法学院,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专长领域为税法、行政法、财经法、行政救济等。代表性专著包括《税法总论》(第1-8版)、《现代财税法原理》《国际税法》(第1-2版)、《税法各论(上)》(第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版)、《行政处罚法》(第1-2版)和《税务诉讼之诉讼标的》等。已出版个人专著30余本,编著和主编10余本,发表论文300余篇。
报告简介:
一、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二、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与司法裁判的重要性
三、法学方法论在行政刑罚上的具体适用
四、展望法治现代化之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