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开展科研诚信问题专项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研诚信问题专项排查,进一步加强科研原始记录管理,加强科研成果发表的诚信管理,引导我校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内容
1.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其中提及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1个月内,实验记录和实验数据交由所在学院统一保管”,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建立科研原始记录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填写《科研原始记录备案表》,确保科研原始记录可追溯。
2.各学院建立科研成果发表备案制度,科研成果发表前在所在二级单位备案,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填写《科研成果发表备案表》,第一或通讯作者签字,教师指导学生发表的科研成果由指导教师签字,学生独立发表的成果除作者签名外科研院长签字。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中心)依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建立备案制度,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有序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备案表由学院(中心)自行留存备查,年底将汇总表报至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心仪
联系电话:82158256
电子邮箱:kyc_8256@163.com
办公地址:主楼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