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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的通知

2024-05-27 迟景云 点击:[]

各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现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研究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申报国家年度项目及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3.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20日至7月26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二、受理安排

联系人:迟景云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联系电话:9055

Email:kyc9055@163.com

  • 附件【专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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