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法学会、大连市法学会相关通知,现组织开展“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二十届“辽宁法治论坛”征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环渤海区域高质量发展任务,把握环渤海区位特点,梳理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研究,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二、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二)分论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
2.环渤海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
3.环渤海区域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
4.环渤海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
5.环渤海区域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与联动发展。
6.环渤海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
7.环渤海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8.环渤海区域防范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研究。
三、论文征集
(一)论文要求
1.字数。每篇论文字数8000字以上,论文初评通过后须提交3000字以内提炼核心观点的摘要。
2.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同时,要报送经匿名处理的论文1份。
3.体例。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标题层次为“一”“(二)”“3”“(4)”规则进行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二)征集要求
1.征文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质量关,遵循公平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
2.论文应切合主题和分论题,论证充分,杜绝抄袭、拼凑等不良行为,不提倡从理论到理论、论证与实际脱节的论文。论文须自行进行查重,查重率不超过25%,未附查重报告的论文不予接收。
3.论文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提交的论文如涉密,作者应提前与科研处沟通,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提交论文材料。
四、征文评选
论文评选设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环节。
(一)初评工作由辽宁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
(二)终评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设终评委员会。终评委员会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按照征文总数,采用学术不端检测(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5%)和匿名评审计分的方式,评出一、二、三等获奖论文。
(三)终评结果经最终确认后,在中国法学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四)评选和公示期间,作者被举报存在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经论坛终评委员会同意,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
(五)辽宁省法学会负责制发获奖证书,证书上加盖“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和“七省(区、市)法学会”印章。
五、成果转化
(一)辽宁省法学会负责向中国法学会推荐优秀论文,刊发《要报》编印,供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决策参考。
(二)辽宁省法学会根据论文获奖情况,择优编发法治建议、咨政建议等,报省委、政府决策参考。
(三)论坛结束后,由辽宁省法学会负责撰写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环渤海论坛主办方各省(区、市)法学会和有关部门。
(四)中国法学会将汇总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征得作者同意后,结集公开出版。
六、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论文电子版(署名版、 匿名版)、查重报告、汇总表发送到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版。
3.联系人:姜姗
电 话:82158250
邮 箱:kyc825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