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辽宁师范大学2007年获批成为第四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MPA中心”)以管理学院为依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专业学位特点,整合全校力量,实现资源共享、多学科交叉融会贯通。通过近二十年的教学与管理,MPA专业方向设置基本明确,MPA课程建设逐步完善,师资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MPA培养模式。
一、办学理念
遵循我校“厚德博学、为人师表”的校训,MPA中心一直秉承“弘扬公共精神,培养善治人才”的办学理念。
1.弘扬公共精神
MPA中心通过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学术论坛、社会实践、网站宣传等多种途径,营造我校公共精神的文化氛围,并藉此向MPA研究生传播以公共利益为最高价值导向的专业知识、行为规则,培养MPA研究生尊重公共利益的思维方式,实现公共利益的责任意识,同时也要求MPA研究生在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和传播公共精神。
2.培养善治人才
MPA中心不断探索,紧扣为地方政府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为目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学校教学资源特点,探索适合本地公共管理人才发展的MPA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培养作为公职人员所必须具备的行政能力以及综合能力,使MPA教育成为各级政府的智库和精英人才的摇篮。
3.提升专业能力
MPA教育还致力于培养研究生综合分析和专业性管理能力,公共管理跨学科特性和实践性特点为MPA教育多元化提供了广阔的拓展空间,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要求,结合辽宁师范大学办学特色和优势,MPA培养方向涵盖了管理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地理学等学科,体现了大学优势资源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结合,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理念和发展特色。
二、办学目标
MPA中心针对地方发展和社会需求,结合自身特色,充分发挥学科融通的优势,致力于培养“精政务、通管理、懂专业”的复合型、融通性公共管理人才。
MPA中心探索并确立了既不同于综合类大学、理工类大学、专科类大学,又有别于一般师范类大学的MPA教育理念,为推动中国MPA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贡献力量。
三、办学特色
1.融通优势学科,打造优质品牌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现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我校的MPA办学依托管理学院成立MPA 教育中心,与法政学院、教育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等学院联动,整合全校优势学科资源。从学科取向看,既有管理学,也有政治学和经济学,还有反映我校学科特色的教育、法学、地理学等学科,呈现了百花齐放的态势。这些学科结构和学科特色与MPA教育培养对象的知识结构和专业口径高度对应,融合通达的优势学科形成了我校MPA教育的基础特色。
2.创新管理模式,培养精英人才
已经初步形成了与MPA 教育特点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上,针对MPA教育特定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科学且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做到学习理论与专题讨论结合;在教学方法上,普遍重视采取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以及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力图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造一个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自我发挥的环境,使学生在各种形式的教学中有所收益、有所体验、有所感悟,达到完善和提高自我的目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安排上,提高专业方向课的比例,鼓励学生跨专业听课,多听常听各类开放性的讲座等;教学实践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MPA教育高度重视教学实践,目前已经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大连市甘井子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孵化基地,营口市开发区公共交通秩序实践基地等;“辽宁师范大学MPA教学案例库”以大量新颖、贴近地方实际的教学案例,促使MPA教育更直接、更有效,MPA研究生综合能力提高更快。
3.加强能力建设,服务地方政府
MPA中心不断优化师资结构,提升师资水平,组织专家团队服务地方发展,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举办和参与地方公务员能力提升活动,依托辽宁师范大学各学科优势,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MPA学生开设名家论坛,内容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各个领域,开展学生互访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等公共部门的综合资源,开设公共管理论坛,实现学习与实践、学校与社会、学生与公共管理者的有机对接,增进MPA学生对公共管理实务的了解,提高公共管理实践能力。
近二十年来,共培养MPA研究生1000多名,多数学生毕业三年左右即获得岗位升迁,利用所学知识获得各级奖励不断增加,目前毕业生任各地区局处级以上干部100多人。MPA教育成为各级政府的智库和基层骨干人才的摇篮。
管理学院将为广大MPA研究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更高的发展平台。
2008年6月MPA教育中心成立
美籍城市规划专家黄铁屿博士为MPA研究生做学术报告
MPA研究生参加社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