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马来亚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数名学生参加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交换生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1、遴选对象:16级和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遴选方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其所在教学院进行申请;
3、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各教学院根据马来亚大学的专业设置,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流专业需与我校专业相近、所修课程可以互认。(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二);
4、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为期一学期。
二、交换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生,无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成绩平均分绩点3.0以上,无补考科目。
3、申请商务与会计学院和法学院的学生必须提供雅思 6 分,托福 550 分,机考 80 分以上的成绩;申请其他专业可提供大学四级或者六级证书的复印件和翻译件。
4、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或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均不能申请);
6、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三、相关费用
1、交换学生需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赴马来亚大学学习将根据两校签署的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申请时需缴纳以下费用: | |
申请费 | 1780 元人民币 |
学生单次入境签证办理费 | 1280 元人民币 |
贴签费 | 500 元人民币 |
接机,协助学生办理住宿、注册手续 | 560 元人民币 |
总计 | 4120 元人民币 |
如学生未被录取,扣除 500 元人民币,返还其他费用; | |
抵达马来亚大学后需缴纳的费用: | |
注册费、学费、住宿费、保险、体检、转换签证费 | 约7000-8000元人民币 |
3、生活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四、报名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教学院教务科申请,并填写好《赴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的推荐函》模板(模板见附件一)。
2、教学院推荐:学生本人持教学院的推荐函(需加盖教学院公章),于2018年4月13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109室,电话:0795-3202110)。
3、学校审核 :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经学校各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马来亚大学核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马来亚大学审核此次交流资格即失效)
(重要提醒:申请学生最晚应于4月18日提供护照,护照办理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护照办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没有护照的同学请尽快办理护照,没有护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