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匈牙利佩奇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数名学生参加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交换生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1、遴选对象:16级和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遴选方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其所在教学院进行申请;
3、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各教学院根据佩奇大学的专业设置,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流专业需与我校专业相近、所修课程可以互认。(具体情况见附件一、二);
4、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为期一学期。
二、交换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生;
2、学习成绩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60分 (有个别专业可能有特殊要求);
3、雅思5.5分,如没有雅思成绩,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内测和面试;
4、思想活跃,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5、满足具体项目的其他要求。
三、相关费用
1、交换学生需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赴佩奇大学学习将根据两校签署的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学费 | 约3300美元 |
住宿费、餐费 | 1.5万人民币左右 |
其他费用 | 1.1万元人民币(包含手续费、保险、第三方收费如公证、认证、使馆签证费等) |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教学院教务科申请,并填写好《赴匈牙利佩奇交换生项目遴选的推荐函》模板(模板见附件三)。
2、教学院推荐:学生本人持教学院的推荐函(需加盖教学院公章),于2018年5月16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109室,电话:0795-3202110)。
3、学校审核 :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经学校各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大学核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录取通知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