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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马来亚大学、城市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

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马来亚大学、城市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马来亚大、城市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数名学生赴马来西亚参加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交换生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1、遴选对象15级和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遴选方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其所在教学院申请以上三所学校中的一所;

    3、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各教

学院根据以上三所大学的专业安排,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换专

业需与我校专业相近、所修课程可以互认。(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二);

    4、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8年2月至20187月,为期一学期

    二、费用

    1交换学生需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赴马来西亚学习将根据两校签署的协议缴纳对方院校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3、赴马来西亚证件办理费用及来回路途费用自理。

    三、报名

    1、教学院推荐

 请相关教学院按照《宜春学院交换生管理规定》做好选拔工作,推荐

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于1031日(其中马来亚大学102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109室)

(推荐函模板参照附件一)。

    2、学校核定

    学校审核最终名单,校内公示后报送相关学校。最终由报选大学核

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报选大学审核此次交换

资格即失效)

    3、手续办理 

学生填写《宜春学院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马来西亚的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完成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1016

附件一:

关于我院**级**专业**同学参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马来西亚**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的推荐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我院根据《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马来西亚北方大学、马来亚大学、城市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安排,推荐**级**专业**同学参加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马来西亚**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

**同学在校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

学院

专业和年级

出生日期

QQ邮箱

联系电话

 

 

 

 

 

 

 

 

 

 

 

 

 

特此推荐。

 

    **学院

     时间

附件二:项目介绍及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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