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
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数名学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参加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交换生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1、遴选对象:15级和16级全日制在校专科、本科生;
2、遴选方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其所在教学院进行申请;
3、交换专业:全校各专业;
4、学习内容:韩语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8年2月底至2018年6月底,为期一学期。
二、费用
1、交换学生需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学费:8000 元人民币/学期。(今年我校获得2名免学费名额;2名学费减免50%名额,即学费4000元人民币/学期;超出名额按8000 元人民币/学期缴纳);
3、住宿:2 人间,4375 元,宿舍押金 315 元(期满退还);
4、保险费:635 元(6 个月),教材费:438 元;
5、签证服务证费用:6000 元(韩国法务部注册、登录、返签费用、材料翻译等全部费用);
6、生活费:自理;
7、来回路途费用自理(上海--济州 约 1000 元/春秋航空)。
注:以上学习费用,学生获得签证后,以实际缴费日中韩元兑换汇率计算,会有 6%以内的小幅增加或减少。
三、报名
1、教学院推荐
请相关教学院按照《宜春学院交换生管理规定》做好选拔工作,推荐
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于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109室)(推荐函模板参照附件一)。
2、学校核定
学校审核最终名单,校内公示后报送相关学校。最终由报选大学核
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报选大学审核此次交换
资格即失效)
3、手续办理
学生填写《宜春学院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韩国的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完成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关于我院**级**专业**同学参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的推荐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我院根据《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安排,推荐**级**专业**同学参加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
**同学在校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 | 学院 | 专业和年级 | 出生日期 | QQ邮箱 | 联系电话 |
特此推荐。
**学院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