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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

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选派数名学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参加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交换生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内容

    1、遴选对象15级和16级全日制在校专科、本科生;

    2、遴选方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其所在教学院进行申请;

    3、交换专业:全校各专业;

    4、学习内容:韩语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8年2月底至20186月底,为期一学期

    二、费用

    1交换学生需按时缴纳宜春学院学费;

2、学费:8000 元人民币/学期。(今年我校获得2名免学费名额;2名学费减免50%名额,即学费4000元人民币/学期;超出名额按8000 元人民币/学期缴纳);

3、住宿:2 人间,4375 元,宿舍押金 315 元(期满退还);

4、保险费:635 元(6 个月),教材费:438 元;

5、签证服务证费用:6000 元(韩国法务部注册、登录、返签费用、材料翻译等全部费用);

6、生活费:自理;

7、来回路途费用自理(上海--济州 约 1000 /春秋航空)。

注:以上学习费用,学生获得签证后,以实际缴费日中韩元兑换汇率计算,会有 6%以内的小幅增加或减少。

    三、报名

    1、教学院推荐

 请相关教学院按照《宜春学院交换生管理规定》做好选拔工作,推荐

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于1031前以书面形式将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109室)(推荐函模板参照附件一)。

    2、学校核定

    学校审核最终名单,校内公示后报送相关学校。最终由报选大学核

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录取通知书。(说明:若未通过报选大学审核此次交换

资格即失效)

    3、手续办理 

学生填写《宜春学院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韩国的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完成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71016


附件一:

关于我院**级**专业**同学参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的推荐函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我院根据《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通知》安排,推荐**级**专业**同学参加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项目遴选。

**同学在校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

学院

专业和年级

出生日期

QQ邮箱

联系电话

 

 

 

 

 

 

 

 

 

 

 

 

 

特此推荐。

 

 

    **学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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