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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宜春学院赴台湾东吴大学、铭传大学和实践大学自费交换生项目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6

 

一、交换项目内容  

1、遴选对象:2013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

2、遴选方式:根据学生自身情况报各自教学院。每个教学院报选名额不限,但是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3、交换专业:为了确保专业教学计划的合理衔接和学习质量,由各院根据以上三所台湾大学专业安排(各学校招生简章见附件),结合本院培养方案综合拟定。交换生专业确定可先到台大学网站了解课程设置及专业情况,再申请相关学校的相关专业进行报名。

4、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5、学习时间:20162月中旬开始,根据两校协议,为期一个学期,到20166月中旬止。

6、交换生名额:不限。

二、费用事宜

1、交换学生按专业标准按时在宜春学院缴纳学费。

2、在台学习期间缴纳对方院校的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生活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3、赴台证件办理费用及来回路途费、境外保险等费用自理。

三、报名方法和安排 

1、报名条件
请相关教学院认真按照《宜春学院交换生管理规定》标准做好选拔工作,于1023前以书面形式报行政楼30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推荐函模板见附件1)。

2、报名方法
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台大学。(说明:若未通过台大学审核,此次交换资格即失效)

3、其他事项 

有关签订协议、学籍管理、相关费用缴纳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交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填写《宜春学院交换学生交换学习修读计划表》,周详地做好在台学习计划及课程选修等安排,并经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同意。

4、台湾交换生赴台手续步骤 

交换生填写《大陆居民出入台湾地区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台大学为其办理入台手续及相关证件。

持有入台通行证后,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政治审查证明》后,附上台湾学校邀请函、申请国台办批文。

③凭国台办批文即可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④获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购买机票、保险等,按期出发。(机票要求购买往返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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