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汉办【2013】6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派出汉语教师志愿者宣传与组织工作,现将汉办【2013】6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参与,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