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教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外字〔2012〕82号文件《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选外语培训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出国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自2013年开始要求申请人须持外语合格证明方可申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集中培训、统一考试”原则遴选教师,请校直各单位、教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本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分配名额为3名。
2、培训人员条件
拟申请访问学者人员年龄为196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高校优秀教师或管理人员,本科毕业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应为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为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省级重点学科教师或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完成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教师优先。
3、推荐培训人员学科比例
推荐人员学科总体比例为理工农医类70%,经济管理人文社科类30%。
4、培训时间
3个月,从2012年9月10日-12月7日。
5、培训内容
PETS-5级英语考试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12月8日举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
6、培训费用
学费2800元,教材资料费260元,PET-5级报考费170元。
7、其他事项
请各位感兴趣的老师在6月28日下午5点前携学历、学位和职称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盖院章,并注明学院同意参加培训字样)到行政楼210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详细情况请咨询赵阳老师,1370700009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