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我处于2022年12月份在OA发布了《关于提交宜春学院“十四五”规划(2021~2022年度)阶段性总结的通知》,请还未提交的教学院和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于2月24日之前将阶段性总结发至发展规划处郭迎老师处。
另请各教学院、校属各单位关注发展规划处在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和2022年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请准时提交相应的材料。
附件1:《关于提交宜春学院“十四五”规划(2021~2022年度)阶段性总结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和2022年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