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储存食品等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做与实验、研究无关的事情。 2. 整个实验室区域禁止吸烟(包括室内、走廊、电梯间等)。 3. 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人员是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责任人,应确保实验操作安全规范。 4. 未经中心允许不得将外人带进实验室。各位老师和同学需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反映。 5. 实验室内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首次使用设备需责任研究生或责任老师监督,确定操作无误方可单独操作。10万元以上设备使用需向办公室提交申请。 6. 烘箱使用需在微信群中向办公室申请,使用温度超过60℃,需安排人员看守。 7. 高压灭菌锅使用必须在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的老师指导下开展。 8. EVC使用时,需经常检查笼架顶端的压力表,如发现指针归零,则说明排风管道被堵,风排不出,要及时进行管道检修。 9. 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取暖加热器和免安装空调设备;电线插板不能串联;实验室设备的出入需向中心办公室登记。 10. 离开实验室前须洗手,不可穿实验服、戴手套进食堂、图书馆、会议室等公共场所。 11. 实验结束后,实验用具、器皿等及时洗净、烘干、入柜,室内和台面均无大量物品堆积,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实验台。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 12. 实验室内所有试剂容器均需贴试剂标签。务必注明试剂名称、责任人、配制日期和有效日期。 13. 实验解剖用过的动物尸体,装入黄色塑料袋内,放置实验楼A座1楼电梯旁房间,由学校统一处理。 14.化学性废液(物)按照学校要求处理,每周三前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登记。每周四9:00至10:30将危废送至实验楼C座一楼大厅处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5.细胞房、细胞房需单独申请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