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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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入职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2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完善辅导员培养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新老辅导员以老带新、朋辈互助的良好局面,引导青年辅导员尽快融入角色,适应岗位工作,着力提升青年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推进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决定在2024年新入职青年辅导员中继续开展“成长导师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旨在充分发扬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传、帮、带、教”的优良传统,通过聘任辅导员“成长导师”(以下简称“导师”),发挥导师“头雁”效应,对青年辅导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帮助,加速青年辅导员成长,引导青年辅导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坚定职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责任担当,厘清职业发展定位,学习先进工作方法,积累实践工作经验,提升工作能力和育人水平。

二、导师选聘

(一)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3.2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能力突出、经验丰富;

4.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5.精力充沛,能够履行导师职责;

6.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荣获校级以上“师德标兵”“最美辅导员”等荣誉称号或荣获校级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辅导员原则上至少担任一期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

(二)导师职责

1.思想引导。对青年辅导员进行师德教育,增强岗位认同和热爱,帮助其建立职业归属感、幸福感,提升铸魂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

2.职业指导。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和青年辅导员实际,坚持问题和培养导向,制订整体指导方案和个性发展目标,确定分阶段指导计划和培养措施,强化青年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定位。

3.学习辅导。督促青年辅导员自觉进行理论学习提升和业务技能训练,促进青年辅导员多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4.学术循导带领青年辅导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尝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的创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促进科研能力提升。

5.实践传导。传授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指导和帮助青年辅导员参与工作实践和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尽快适应辅导员角色。

6.工作督导。指导过程中,导师要密切关注青年辅导员成长发展状态,认真做好记录,要求每月与培养对象面对面交流不少于2次,每季度开展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每学期参加培养对象所组织的班会或活动不少于3次,每年形成学生工作案例或成果不少于1项。

(三)导师管理

1.导师选聘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一次,聘期为1年;

2.原则每个导师同期指导青年辅导员不超过2名;

3.导师因特殊原因要终止工作的,需经所在学院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商同意。

三、培养对象

(一)培养对象范围

1.2023年入职但未参加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培养的专职辅导员

2.2024年新入职的专职辅导员

(二)培养要求

1.主动与导师联系、沟通,定期向导师汇报思想和业务工作情况,争取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3.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4.每月与导师面对面交流不少于2次,每学期观摩导师或同行辅导员召开的主题班会或活动不少于4次,邀请导师或同行辅导员参加指导主题班会或活动不少于3次,虚心听取导师和同行辅导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5.每年主持或参与学生工作项目1项,形成学生工作案例或成果不少于1项。

6.完成导师指定的其他学习任务。

四、工作安排

1.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申报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申报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确定拟结对青年辅导员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

2.青年辅导员培养周期为1年。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新入职辅导员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辅导员培养方案和计划,按要求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指导培养计划表》,并做好青年辅导员的组织实施和质量保障工作,及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馈辅导员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于9月13日(周五)前将《江西中医药大学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申报表》和《江西中医药大学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指导培养计划表》《江西中医药大学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结对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科,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和WORD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jzjyk2020@163.com。

五、组织与考核

1.组织实施。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共同组织实施。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规划、工作督导、考核验收、经验交流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落实检查等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为每个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项目团队配套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项目的开展。

2.工作考核。培养对象和导师应对照培养任务要求,每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月度工作任务跟踪评估表》,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对青年辅导员培养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指导期满后,培养对象应结合实际提交个人学习实践体会与职业成长小结;导师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培养对象给出鉴定评价和成长发展建议,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共同对导师和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相关学院应认真分析原因,并对导师和培养对象给予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导师和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成长发展评价和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3.督导评估。党委学生工作部不定期对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的实施进行督导,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持续推进。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于2025年9月对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评估结果存档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狠抓落实。青年辅导员“成长导师计划”是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创新实践,是全面提升辅导员素养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青年辅导员培养工作中要发挥好管理主体作用,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解,确保培养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围绕“帮什么、学什么”“如何帮、如何学”“围绕什么帮、围绕什么学”等方面深入思考,充分发挥导师“传、帮、带、教”优势,在思想引导、职业指导、学习辅导、学术循导、实践传导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发挥互帮互学作用,共同提升专业素养,促进职业发展,帮助青年辅导员快速成长。

2.结合实际,重视质量。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青年辅导员培养过程中,要加强青年辅导员培养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检查指导;要注意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将导师主导和培养对象主动相结合,将个别指导和集中培养相结合,将指导活动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突出实效,提升青年辅导员培养质量。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日

稿件来源:学生工作处

部门审核:何慈胜

责任编辑:丁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