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辅导员、学生政工干部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辅导员和学生政工干部
二、考核对象要求
1.已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辅导员、学生政工干部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
2.未担任职务的辅导员、学生政工干部由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学工处,并由学工处汇总后提交学生工作人员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3.因岗位变动导致本年度内任职时间未满1年者,考核时间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二、考核时限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考核组织
学工处会同相关部门、学院组成学生工作人员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2023年度本专科学生辅导员、学生政工干部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慈胜
成 员:姚文革 万 泱 蔡少华 黄义斌 田 川
邹 浪 李家荣 罗昭娜 桂 伟 陈 瑶
熊明巧 薛小虎 余忠舜 龚 安
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处教育科。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过程的记录并存档,切忌走过场,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应于2023年12月6日16:00(周三)前将《2023年学生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和考核结果报告PDF版(部门负责人或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学工处教育科(联系人:周恬,电话:0791-87118839,邮箱:jzjyk2020@163.com),《2023年学生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和考核结果报告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
附件 1.《2023年学生工作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2.关于XX学院(部门)学生工作人员2023年度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结果的报告(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9日
稿件来源:学生工作处
部门审核:何慈胜
责任编辑:丁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