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24年度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评选办法(试行)》(江财字〔2023〕5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良好。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投入博士后培养工作,注重博士后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含一届)的博士后。
(4)注重博士后科研诚信教育及督导,所指导的博士后无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
2.业绩条件
所指导的博士后自进站起24个月内评审当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包括“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 6 个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出版资助项目;
(2)发表B级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发表C级以上期刊2篇以上(含2篇);
(3)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立项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批立项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特别资助项目,或获批立项2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承担并完成1项理工自科类到账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到账经费达到3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或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1份以上(含1份);
(5)当年获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奖项1项以上(含1项);
(6)获得“中国优秀博士后”称号,或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以江西财经大学为专利权所有人获授权发明专利 1项以上(含1项)。
以上科研成果应与在站学科领域相关,且以江西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后人员为第一署名(合作导师署名第一,博士后人员本人署名第二视同第一),期刊级别按照成果发表(或检索)当年科研处制定的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办法认定。
二、评选时间安排及程序
1.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2024年12月15日前,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申报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流动站所属学院,学院完成推荐意见填写,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博管办电子邮箱。
2.专家评审。博管办报请博士后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当推荐人数不足5人时,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直接审核确定最终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评选结果。
3.学校审批。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最终候选人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最终确定拟表彰人选,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联系方式
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徐霞
联系方式:83816028,电子邮箱:1342965605@qq.com
四、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评选当年出现师德师风事故。
2.评选当年本人或指导的博士后发生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校纪律的行为。
3.近三年研究生导师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