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森,1975年生,1998年毕业于我校治安系,全国公安系统
二级英模,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嘉奖6次。现任江西省公安厅高警总队直属七支队政委。
“每天、每人、每事,尽心、尽力、尽责”,这是李朝森的工作
准则。从警18年如一日,李朝森以高速公路为家,18年,在李朝森身
上,发生了无数感人的故事,并广为流传。同事对他印象最深的是2010
年广州亚运会和2011年深圳大运会安保期间,李朝森临危受命担任赣粤
公安检查站站长时的情形。其间,李朝森带领80多名参战民警严格执行
24小时勤务机制,按照“逢车必查”、“逢疑必查”的要求,对入粤车
辆、司乘人员和有关物品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查处了多起超员载客、超
限载货、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缴获了大量管制器具、危险物
品,抓获了30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为实现“平安
亚运”、“平安大运”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亚运安保4个月期间,李朝
森几乎天天在巡逻车上睡觉,没有休息一天,他那满头的白发,就是那时
给熬出来的。”同事说。
“一个人做一行就应该爱一行,选择了做高速交警,就应该甘于寂寞,淡
泊名利,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不管在哪个岗位,工作必须兢兢业业,
不达目的不罢休。”李朝森,通过付出和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
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