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新时代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赣教规字【2021】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4】12号)要求(见附件1),我校拟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热爱劳动,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宣讲政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
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2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讲清讲透讲好推进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持续提升师生对劳动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关注我校劳动教育专栏,学习《江西警察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江西警察学院劳动教育总结》等材料,让师生掌握我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等劳动教育教学开展情况(相关文件见附件2)。
(二)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劳动教育
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劳动教育主题班会、劳动知识竞答、劳育精神演讲、讲劳模(英模)故事、劳动教育征文、劳动教育摄影展等主题活动,宣传劳动教育,激发学生参加劳动的热情,营造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校园风尚,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素养。
(三)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学校和专业特色组织学生开展发明创造、创新创业、内务整理、安保执勤、反诈宣传、电脑维修等专业实践活动,开展劳动教育技能大赛、校园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社区服务、非遗传承、烹饪学习等多种形式、丰富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
(四)征集及评选劳动教育作品
发动师生参与劳动教育感人故事、劳动教育主题歌曲、劳动教育标语口号、 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劳动教育精彩视频等作品征集活动(劳动教育作品征集评选要求见附件3),各院系于5月26日前评选出优秀作品报教务处,填写《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5个类别作品,各院系至少报送4种,其中劳动教育典型案例须至少报送2个。学校组织评审,每个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各等级奖励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获奖作品在学院网站劳动教育专栏展示宣传,获奖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作品择优推荐至教育厅参加评选。
五、活动要求
(一)全员参与。各院系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期间师生劳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并指定专人跟进相关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扎实、有序、科学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实现劳动教育全员覆盖。根据学校特色和专业特点制定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一系一品”,于4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二)做好展示。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劳动教育专栏、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三)及时总结。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活动总结工作,主要总结活动部署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各院系6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唐智OA。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宣传展示月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4】12号)
附件2:劳动教育相关文件
附件3: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征集评选要求
附件4:《劳动教育宣传展示作品推荐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