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院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19 17:27:11
  • 各系部(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推进我院课程思政建设,并为学院申报省部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奠定基础,经院领导批准,组织评审第一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2021年学院课程思政检查获得“优秀”等次的课程;

    3. 通过验收的2018、2019年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4.系部(院)认为规范化建设达到优秀的其他课程。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1.时间:2022年3月1日前。

    2.各系部(院)推荐申报的课程思政课程2-5门,申报书等材料汇总后在3月1日前通过部门OA发教务处。

    3.入选示范课程的教学团队自动认定为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为课程负责人或由课程组确定,均不需单独申报。

    三、评审工作安排

    院级课程思政项目评审工作在3月20日前完成,按以下流程进行。

    1.初审。教务处对材料规范性初审,3月5日前完成;

    2.网上评审。专家在网上完成课程思政申报书评审工作,3月12日前完成;

    3.现场说课与答辩。通过网上评审的课程思政负责人围绕内容、学情、教法、教学过程四个方面开展说课,结合章节内容阐述推进课程思政的策略措施(10分钟),回答专家问题,专家依据标准评分。3月18日前完成。

    4.结果公示。评选院级重点课程思政建设课程10门,一般课程思政建设课程10门。

    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优化,并按照《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通知》(江警教学【2021】62号)要求开展建设,学院对建设予以立项支持,立项半年内通过验收的课程认定为院级课程思政课程。

     

    附件:

    1.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书

    2.江西警察学院《关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通知》(江警教学【2021】62号)

    3.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思政示范性课程评选标准

                               

          教务处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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