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课程思政”育人实效,并为参加省教育厅课程思政教育教学优秀案例评选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 “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育人作用,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强化显性思政、细化隐性思政,构建全课程育人格局。
二、评选范围
除思政类课程(5+1)外,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三、评选要求
(一)教学案例应围绕课程教学中某一章节或某个知识点展开,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有明确的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突出价值引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与示范性。
(二)申报团队应深入挖掘提炼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围绕课程教学目标,优化课程育人教学设计,创新教学理念、思路、内容、方法与手段,用学生喜闻乐见、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促进课程知识与思政元素深度融合。
(三)每个教学部门不少于2个教育教学案例。
(四)教学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教师可制作短视频,展示“课程思政”教学风采,每个视频时长控制在6-15分钟之内。
四、申报条件
(一)以团队申报, 教学案例负责人原则上为我院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是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
(二)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将课程育人元素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育人实效的全面达成。
五、申报材料及评选程序
(一)各教学部门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学校评审,报送《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1)。
(二) 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根据申报情况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并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案例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动广大教师参与,认真按照要求,参照评审标准,组织填报与评审推荐。
(二) 各教学部门于2023年10月25日前,建立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文件夹,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李世铎(电子、纸质稿各一份)。
附件:
1. 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2.江西警察学院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申报表
3.江西警察学院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模板)
4.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评审标准(供参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